问题 | 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诉状部分。该文书需由原告亲自签署(如原告为法人机构,则须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根据对方当事人数量提交诉状副本。举例来说,若被告方有两位,则诉状需准备三份,其中一份交予法院存档,另两份分别向二位被告进行送达。 二、主体资格证明部分。对于自然人原告,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归还原告)以及一份复印件;而对于法人原告,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对于其他类型的组织,需提交能够证明其合法有效设立的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