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吧不可以退酒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烟酒离柜后一律不予退货更换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此举实为商家实施的一种霸王条款,具体表现为部分商家在销售合同时,仅单方确定一系列有利于其规避法定责任以及减轻自身责任的条文,包括不公平的格式合同、通告、声明以及终端告示等,这些行为无疑阻塞了消费者的权益,对公众的利益构成了严重的侵犯。这些潜藏在各种渠道的霸王条款,通常会以外显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铺公示以及行业管理规范等形式呈现出来,以下是我梳理出来的这些霸王条款常见的五个特性:
①、直接削减责任义务,企图借机逃避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定职责; ②、无视法律法规,擅自过度扩张商户的职权范围; ③、剥夺或排挤消费者的权益; ④、不对等地增加消费者的责任负担; ⑤、滥用含糊条款,试图攫取最终的解释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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