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劳动合同不续约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届满后若未能续签之补偿准则:如因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合作等特殊情形出现时,则该用人单位须按照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限长度,依照每满1年给予该员工1个月薪资的方式进行补偿;对于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者,将视同为完整1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未达6个月的情况,该单位需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17: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