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浴场捡到电子手牌可以消费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取遗失物品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往往被认为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然而,收件人同时也具备一定的偿还费用、获得报酬以及保留留置权的权力,唯有在收件人存在恶意侵占遗失物这一情形时,这些权益才可能失去效力。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费用偿还请求权,即当收件人保管遗失物并为此付出了必要费用之时,他有权向收件人收回这部分成本。 其次,报酬请求权,若权利人曾公开承诺对寻找到遗失物者支付报酬的,那么拾取到遗失物之人便有权收取该笔承诺的报酬。 再次,留置权,例如,当收件人未全额交付物品保管费用,或者未履行承诺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保管机构有权采取留置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后,在拾取人恶意侵占遗失物这种极端情况下,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将会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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