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销售买卖合同时,任何有关于支付期限条款的更改都不会改变合同双方对于超出常规支付期限的违约金的规定和约定,但是,这种违约金的起始时间应当随顺上述支付期限条款的变动而相应进行调整。
在销售买卖合同内,只要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无论是买受方因卖方收到价款时并没有提出逾期支付违约金问题而拒绝支付该部分违约金,还是卖方依据记账本、还款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债务总金额进行追讨索求买受方按照传统规定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的行为,均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如果在上述记账本、还款协议等文件中有明确记载本金和逾期支付利息的具体金额,或是这些合约内容已被交易双方所修改或者变动,那么卖方也无法就此主张要求买受方履行迟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