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减少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甲方提出修改减建而导致的情况,则相应的成本应在结算过程中予以扣除;反之,如果设计图无任何改变,而只是因为当初数量统计出现偏差,那么合同价格也不会作调整处理。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由于变更带来的数量减少已经超过了一定的比例,并且这对优惠因素造成了重大影响,此时便可与甲方进行详细的沟通协商,争取得到额外的材料费用补偿。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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