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生意钱可以放私户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个人共同合作从事商业活动,关于资金存放到哪个人的银行账户中的事宜,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协调的原则自行达成共识,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对这方面未作强制性要求。
按照法律规定,所谓的“合伙”是指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共同投入资金、共同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共享收益、共担亏损设立的组织形式。 针对资金保管方式,以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可以设立专门用途的独立银行账户,将所有的投资款项均储存于该账户之中; 其次,经双方充分的磋商与一致同意后,将资金划转至指定负责人的账户内,并且需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以确保权益; 最后,还可以将资金分散存入那些拥有较多股权份额的合伙人之账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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