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至关重要。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以下各点予以判断: 1.倘若合同中有清晰的履行地点约定,那么该地址就将作为合同履行的最终地点; 2.若对于履行地点的规定不够明确或者完全没有约定,而争议涉及到的标的物是货币的支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当被视为接收方所在的地方; 3.如果涉及到所有权转移的不动产的交付,则合同履行地应当被视为不动产所在地; 4.若是交付其他任何形式的标的物,合同履行地则被视为承担这一责任的一方所处的地理位置; 5.最后,如果合同在签署后立即结清,那么合同履行地应当被认定为交易行为发生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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