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用益物权的地役权是什么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地役权是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地役权是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出现的。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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