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委托合意,合同关系即可成立。 委托人可以利用行纪人的信用、资产、交易关系和知识经验。 行纪人行使权利方便且经营方式灵活,无须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行纪合同目前主要适用于动产买卖和证券期货交易,但范围从理解上不限于特定范围财产,只要法律不禁止的贸易行为,应当允许开展行纪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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