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必要的,合同内容变更大家可以选择签订新的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变更条件: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 5、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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