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程序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
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合同的理由; (2)有关后果的处理; (3)对方答复期限等。 2、另一方对变更合同的答复另一方当事人接到对方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并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对后果处理)。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3、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双方都表示同意变更合同的,经过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制作变更合同的协议书。 该协议书包括有关文书、电报等。 二、合同变更后是否改变了效力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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