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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约金与可得利益损失的区别在哪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解答
律师解析:
违约金乃契约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当任一方向另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时,应当支付给对方约定金额作为赔偿。
这种补偿方式具备预先设定和合意性的特点。
相反地,可得利益损失乃是由于对方违约行为所致原先可预期利益未能得到实现或无法实现的情形。
相比之下,违约金更着重于对违约行径的事前抑制与惩戒功能,而可得利益损失则更倾向于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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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2: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