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打欠条怎么约定违约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拖欠工资赔偿事宜的欠条中,对于违约金的相关约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定义的法律规范。
具体来讲,双方须详细明确填写相应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方法,以保证所做出的约定公正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如此一来既能够清晰地反映出违约方的责任所在,同时也不会导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若在欠条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增加违约金; 反之,若违约金过高,违约方亦有权利向上述机构申请降低违约金。 另外,即便违约方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违约金,但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其所负有的债务义务。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该充分考虑到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如拖欠金额、拖欠时间以及当地的生活成本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合理地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