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的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多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金,若其过分高于因合同违约而导致之损失的,则依照法律程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申诉方的申请予以相应调整。
这就意味着,在借款协议中的违约金通常情况下不得超出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否则依据现实情形,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降低此违约金。 然而,关于具体的金额限制并未在条文中明确注明,需酌情考虑各案的具体情况以及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结果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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