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合理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式的制定是由各方当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自由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决定。
若任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都应该严格依照先前的相关合同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支付。 然而,倘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违约金的设定过高,以至于超过了因违反合同而导致的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在必要时根据各当事人的申诉请求予以适度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此所做的详细规定,明确阐述了调整违约金的特定准则。 因此,我们需要首先精确地评估出由于违约方的行为所导致的确切损失,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执行情况、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各种预计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精巧平衡和权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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