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中约定滞纳金是否合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借款合同中明文约定滞纳金事项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范。
在借款合同条款拟定过程中,允许约定欠款利息,但对滞纳金进行明确约定则不符法规。 我们需要明白,滞纳金这一概念在法律制度中通常是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针对违法行为采用的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法定的行政机构行使这一处罚权力,个人并无此项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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