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能否作为违约抗辩的理由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违约抗辩时,不能以合同效力待定为理由来提出异议。 根据当前法律法规规定,履约抗辩权的违约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履行抗辩; 第二,延迟履行抗辩; 第三,部分履行抗辩; 以及,最后一点,瑕疵履行抗辩。 这些都是履约抗辩的范围,而并不涵盖合同效力待定这一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