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对方收钱没来是否构成违约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了收款时间,且一方在该期限内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则应被视为违反约定,构成本案的违约行为;反之,如果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收款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另一方已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但因一方当事人仍然未能履行付款责任,也应视为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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