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期借款怎么收违约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条款中,明确指出违约金的上下阈值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以下是对于该问题所应遵循的实践原则: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约金的衡量标准及其具体计算方法,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设定。 通常情况下,参照的准则为双方预期在对方违约行为发生之后可能遭受的损失程度; 2.当一方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提出向违约方追索违约责任之时,若双方之前商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未能充分弥补其实际蒙受的经济损失,那么守约方可借助司法途径,请求提高违约金的赔偿额度; 3.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远超实际损失价值,那么违约方也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支付份额; 4.在司法实践领域,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能逾越实际损失的30%。 如遇到超出这一界限的情况,则可向管辖法庭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裁决是否应当对过高部分进行下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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