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金额多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约金的制定并非完全与合同总金额挂钩,而在于双方的磋商和明确勾勒。
从法律角度出发,“违约金”是指在订立合同时预先设定的,一旦违约实际发生,违约方将不得不向受到侵害的一方支付预定的款项(可约定直接的金额或采用明确的计算方式以得出数量),这是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前就已被明确规定下来的,并不涉及任何计算标准的问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超出了实际遭受损失的30%,我们通常会认为这是严重的过度高于损失本身。 换言之,在普遍情况中,违约金的适用上限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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