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法律认可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条文中所明确规定的违约金具有合法有效性,然而,需要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来对其具体数额进行裁决和处置。
在实践过程中,若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是能够得到修正与调整的。 法院或仲裁部门在处理这类情形时,可以依据当事人的具体需求和申请,援引条款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对于违约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力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对其金额进行适度地增加;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了实际遭受的损失,同样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削减。 另外,针对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即使已经依照合同支付了违约金,仍然不能免除其所应该承担的履行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