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的法律效力如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在法律层面意义重大。 当一方作出承诺时,在法律上就被视作对要约的接受,此时合同便宣告成立。 二、承诺的作出方式 承诺通常应当以通知的方式来作出。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中已明确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那就不受“通知方式”的限制。 三、承诺内容要求 承诺的内容得和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 要是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那这个就不能算承诺了,而是构成新要约。 四、承诺的生效及合同成立条件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就生效,承诺生效的同时合同也就成立了。 但也有特殊规定,若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当事人实际未采用书面形式,不过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也接受了,这种情况下合同同样成立。 总之,承诺作为合同成立的关键环节,其法律效力对保障合同履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小李未以通知方式回应,而是直接发货。小朱收到货后,认为小李未按规定用通知方式作出承诺,合同不成立,拒绝付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虽未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但根据交易习惯,发货行为可视为承诺,合同应宣告成立。 2、小李的发货行为与小朱的要约内容一致,不存在实质性变更,符合承诺内容要求。 3、小李发货行为作出的承诺到达小朱(小朱收到货)时生效,合同成立,小朱拒绝付款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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