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合同呈现出明显的不公平态势,那么它极有可能存在效力方面的瑕疵。
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出现了一方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亦或是对方缺乏相关经验,从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背了公平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时,在此情形之下,遭受损害的一方是拥有权利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这种请求权是受到除斥期间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在一年的时间内可以行使该权利。 倘若超过了除斥期间却还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该合同就会被视为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合同明显不公平就笃定它一定是无效的,而必须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盲目认定而给各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合同中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小朱处于优势地位,小李缺乏经验。小李认为合同不公平,想撤销合同,但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多后才提出请求。双方就该合同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合同存在一方凭借优势地位,使双方权利义务违背公平及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从这点看,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2、但小李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后才行使撤销权,已超过除斥期间,按照规定,超过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应视为有效。所以此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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