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未满18岁可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满18岁的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断。 通常来讲,那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是实施的是纯粹能获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又或者是与他们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契合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就是有效的。 而如果是实施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必须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之后,才会有效。 比如说,8岁的小孩接受他人的赠与,这是有效的行为; 然而,16岁的小孩独自去签订一份数额较大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可能就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以,当公证事项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等状况相符合,并且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要是对此有任何疑问,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去咨询具体的要求以及办理的流程。 这样就能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合规,也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16岁的小朱独自到公证机构,欲对一份数额较大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公证人员对此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小朱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该公证事项可能与他年龄、智力等状况相符合可公证;另一方认为数额较大,可能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能公证。 案情分析: 1、16岁的小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数额较大的买卖合同公证,若与他年龄、智力状况相契合则可公证。 2、若不能判定与他年龄、智力状况相契合,那么按照规定,必须经过小朱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此公证行为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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