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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抽逃注册资本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抽逃注册资本金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当公司出现债务且无法清偿时,公司的债权人具备合法权利,能够要求那些抽逃出资的股东,在其抽逃出资本息的范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得到清偿的那部分,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股东若有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在公司面临债务危机时,必须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用自己的财产来弥补公司因债务无法清偿而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
其次是行政责任,一旦被发现有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将会责令其进行改正,并且会根据抽逃出资金额的比例来处以罚款,罚款幅度为所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
这一行政制裁措施旨在通过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以维护公司登记管理的秩序和市场的公平性。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数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又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就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
此时,犯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要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抽逃注册资本金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总之,抽逃注册资本金毫无疑问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会给公司以及与之相关的各方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因此,股东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而做出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小朱后抽逃部分注册资本金。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负债累累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小静要求小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朱认为不应担责,且对可能面临的行政、刑事责任存争议。

案情分析:

1、民事责任方面,小朱抽逃出资,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小静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小朱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上,公司登记机关可责令小朱改正,并按抽逃出资金额比例处以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
3、若小朱抽逃出资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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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