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是起诉前申请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支付令通常在起诉之前进行申请。
当债权人希望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时,倘若符合特定的条件,便可以向拥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的申请。 法院在对相关申请进行审查之后,如果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且合法合规,就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以此督促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所应承担的债务。 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履行债务,那么此时的支付令便具备了与已经生效的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便可依据该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要是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书面形式的异议,那么支付令就会失去其效力,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就需要另外提起诉讼。 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等。 总之,支付令是在起诉之前的一种较为快捷的方式,但它并非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具体是否适用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形进行判断和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小李给付欠款,符合条件下向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发出支付令,要求小李限期还款。小李在期限内未提异议也未还款,小朱申请强制执行,但小李后又提出书面异议,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支付令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审查后发出支付令程序合法。在小李未提异议且未履行债务时,支付令具有生效判决同等效力,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合理。 2、小李之后提出书面异议,按照规定支付令失去效力,小朱若要继续主张债权,需另外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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