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方面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性并已然到期。
此条件旨在强调债权的产生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要求到了债务人应当予以履行的期限。 其次,债务人应当被理解为明显缺乏履行其到期债权的意愿和努力。 换言之,债务人在面临可以或者应当主动行使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却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向其债务人提出主张。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具体表现形式为,由于债务人缺乏其他财产用以清偿债务,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其个人所有的权利。 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以及继承等特定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往往不允许进行代位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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