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之诉主体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类别:首先,因重大误解缔结的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具有提出撤销之诉的权利;
其次,在缔结合同时受到显失公平待遇的受害者同样具备提起撤销之诉的资格; 再者,对于那些遭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行为,导致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合同的受害方也有权发起撤销之诉; 最后,当债务人为逃避还款义务,故意放弃已至期贷款或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债权人权益造成实质侵害时,以及债务人为逃避还款义务,采用明显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转让财产,从而给债权人利益带来损失且受让人明知前述事实时,债权人亦可申请撤销此种不当交易关系。 然而,应注意到,每种类型的撤销之诉,针对主体资格的具体要求及适用条件皆存在差异,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定法规与个案事实进行精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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