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乃在债务人为维护对第三方所享有的权益时未能及时行使,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损之际,债权人得以自行代位实施债务人之权利。
此种权利的行使,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件: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债务人必须故意怠慢或未尽全力去实现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 再者,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满; 最后,该债权并非专属债务人本身所有。 在法律效力上,若经过法院裁定确认代位权的存在,则次债务人有义务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将随之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之内。 此外,行使代位权所需的相关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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