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中的撤销权除斥期间,其实就是法律规定的某类权利能够存在的预定时间段。
在实际生活中,不同的情况会让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一样。 就像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当他们开始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九十天内,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那么从胁迫行为结束的那天起,在一年之内都能行使撤销权; 要是当事人已经知道了撤销事由,并且明确表示不要撤销权,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放弃撤销权的意思,那撤销权就消失了。 另外,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受损害的那一方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而且要注意,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一样,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这些规定。 一旦除斥期间到了,撤销权就没了,权利也就不再存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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