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要想行使代位权,那可得满足一些构成要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得有合法且到期的债权。 这就好比说,这债权得是合法的,就像是有正规的文件证明它存在一样,而且得到了该还钱的时候。 要是债权不合法或者还没到还钱的时间,那可就不行。 其次,债务人得是怠于行使他到期的债权。 这意思就是说,债务人本来应该去行使这个权利,而且他也有能力去行使,但是他就是不去行使。 就好像他明明可以去要回别人欠他的钱,但是他就是不去要,就这么放着。 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要是债务人能及时去行使他的权利,那债权人的债权就能顺利实现,可要是他不及时行使,那债权人的利益可就受损。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比如说基于一些属关系,像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或者继承关系产生的那些给付请求权,债权人是不能去代位行使的。 总之,只有把这些要件都满足了,债权人才能依法去行使代位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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