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行使有着明确的范围限制。
其是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界限的,这就像是一个划定的区域,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通常情况下,那些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是不会被包含在内的,比如因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所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权利就如同债务人独有的宝藏,不能被随意代位行使。 再者,未到期的债权一般也不能纳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之中,就好像这些债权还在成长的路上,未到成熟之时,不能过早地去行使代位权。 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必须要特别注意不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这就像是在走钢丝,要保持平衡,不能让债务人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而且,行使代位权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这就像是给代位权穿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让其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你是在钻研这些法律知识,还是真的遇到了实际的法律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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