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及其行使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和方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乃民法中之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之利益与债务人间衡。
具体而言,此种权利是指在债务人未尽其应尽之责,未能妥善行使其对第三人所拥有之权利并因此损害到债权人所持有之债权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有权以自身名义代替债务人行驶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然而,要行使这一权利,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且已届满; 其次,债务人必须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也就是说,他应当行使但未行使或能够行使但未行使该项权利; 再次,债务人的怠于行使行为必须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害;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其个人所有,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权人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符合上述条件,则会作出有利于债权人的判决,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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