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抗辩权一般有哪几种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履行方面的抗辩权,我们通常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这一制度赋予了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时,无先后履行顺序的约束,要求他们必须同时履行义务。 在此基础上,如果其中一方在另一方未履行义务之前就提出履行请求,那么他将被拒绝。 其次是“先履行抗辩权”。 这意味着当双方当事人都负担债务,但是存在着履行顺序,并且先履行一方尚未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 此外,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行为未能达到约定标准,后履行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最后是“不安抗辩权”。 根据这一制度,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已经严重恶化,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则可以暂时停止履行义务。 然而,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平性,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并给予其充分的时间和机会来弥补或解决问题。 如果对方在此期间能够提供适当方式的担保,当事人应恢复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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