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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追索期限三年怎么算时间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追偿期限的判定标准为,通常情况下应从债权人明确得知其所享有的相应权益受到损害及债主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一日算起,这一期限设定为三年。
例如,若双方约定了应偿还欠款的具体时间点,自该日期届满之后便可开始计算这一有效期。
反之,若双方未曾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则债权人首次主张应当归还债务的期限即视为起算点。
在此期间内,无论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提出过要求偿还债务的请求,亦或是债务人自愿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均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从而需要重新计算三年的有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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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