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够完成合同所设定的目标; 当合同的履行期限临近时,如果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展示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 倘若当事人有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之后,在适当的时间内仍未执行; 同样,当事人若一方存在拖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目标无法实现;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例如,如果有一方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或者采取资产转移等手段来逃避债务,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总的来看,法定解除合同的关键就在于合同的履行已经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已经无法达至合同所期望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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