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千多元的债务纠纷还能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千多元人民币的债权纷争而言,确实具备提起讼案的资格。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诉讼满足法定的条件,无论债权账面价值高低,法院皆会认真接纳并进行审理。 因此,债权纷争的立案与否并非仅仅取决于债权金额的多寡,更重要的是,是否存在明确的被告方、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的事实依据及合理的法律理由,同时还需确保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所能管辖之范围。 因此,即便仅涉及一千多元人民币的债权问题,您仍然拥有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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