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强制执行多久失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申请时限,一般来说,有效期为二年。
若有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仲裁裁决兑现其义务,另一方应该在这个两年时间范围内向相关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 这二年的期限是从裁决所设定的履行期间最终截止日期开始计算的。 倘若裁决规定需分期履行义务的话,那么就需要从每期履约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若是法律文件明确且具体地规定了债务的分期履行方式,而且每次履行的期间均未超过六个月的话,则剩余尚未履行的到期债务在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周年内未被提出过执行申请的话,法院将不再接受此类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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