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追偿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明文规定,连带责任追偿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在这三年的期限内,追偿权的起算日期通常自承担连带债务之后,且自享有追偿权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在此期间,若追偿权人未能及时行使自身权益,则有可能导致其失去胜诉的机会。 然而,倘若出现诸如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时,该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并暂停计算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别案件中,时效的判定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做出全面而细致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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