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求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限中所存在的中止情况主要包括:
在时效期内的最后六个月时段里,由于受到了不可抗拒外力或其他阻碍因素对其行使请求权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例如,自然界所引发的灾害现象,当事人突如其来的身体健康问题等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其无法适时地启动申请执行程序。 至于时效期的中断情况,这往往是由于权利人主动向债务方提出了履行债务的要求; 或是债务方表示愿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又或者是权利人采取了法律行动,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行为。 当这些情况发生时,将会导致执行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以确保和维护权利人在法律层面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能得到及时的保护与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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