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优先受偿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的优先受偿问题,通常是受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决定的。
比如,当涉及到破产清算过程时,建立了有效担保关系的债权相较于普通无担保债权而言,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更为显著。 此外,诸如建筑工程承包商这类债权人,当其所享有的工程价款债权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时,同样可以获得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的受偿地位。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税收债权甚至有可能超越普通债权,成为优先受偿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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