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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还债程序由谁启动的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破产还债程序既可由债务人自主发起,亦可由债权人发起。
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且其所拥有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甚至明显呈现出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时,该债务人有权利向所在国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而在另一方面,当债权人察觉到债务人无法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时,同样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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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