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程序规则的设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公正债权文书在执行过程中的效力得以充分体现。
本规则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涵盖了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性的严谨考量以及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的严格把关等多个方面。 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公正权机关能够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行,保证公证债权文书同时具备清晰明确的给付内容及明确合理的履行期限等重要要素,我们特别设计了该程序以期为债权人及时追索债权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和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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