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强行落实权利的公证方式主要如下:
首先,对于借款协议、租借协议以及未建立相关物产担保措施的租赁合同时,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际,债务方未能全面或部分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则债权人有权向公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签发执行证书,此后便可依据执行证书诉诸于享有相应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强行实施的程序。 其次,经由公证机关公正认证过的债权文书中若包含了给付内容且明确标示出债务人自愿承受强制执行承诺,这同样被视为具备强行落实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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