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公证实行为公证机构依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其在追偿无可争议的款项与货物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书赋予其实施强制执行力之权力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此情况下,一旦债务人未履行或者仅部分履行经由公证机关确立的义务,债权人得以无需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而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法院在进行审查和判断公证债权文书时,主要重视的是该债权文书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了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性、债权文书具备给付内容、以及签署双方当事人对债权文书中意义明确的给付内容表示毫无疑问等等方面。
倘若经过审核,公证书确实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将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