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出现了离婚或分居现象,那么对于产生的债务的处置便成为了首要任务。
针对此,我们需要先行判断这些债务的性质究竟如何。 假设某些债务乃由当事人一人所担负,或是用于其个人生活起居、商业及投资方面的,这部分债务按惯例应由债务人本身独自承担。 然而,当这些债务被认为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和睦,或增加家庭收入来源的共同目的而付出时,那么这些责任将被视为两个相关方共同承载。 因此,我在此建言各位,在决定分居之前或者在分居过程中,双方应当对债务问题进行详尽且明确的书面协议,以期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与此同时,妥善保存各自财务收支的相关凭证,例如银行流水清单、实际消费情况等,也是至关重要的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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