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快二十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在过去接近二十年的时间内仍未能追回所欠款项,首先应该对诉讼时效问题加以明确。
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法定为三年,然而,如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特殊情况,例如您曾经向债务人提出过索偿要求或者对方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债务责任等等,则诉讼时效将自动重新开始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您务必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催收过程中的往来邮件或电话录音等。 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倘若协商无果,便可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请务必注意,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理由进行抗辩,并且您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么您的诉讼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