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货款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予以终止的。
例如,倘若发生了诸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致使债权人无法主动采取法律行动来主张其请求权,在此类不利因素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启动并开始计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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