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人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共同债务人中,其中一方无法清偿相应债务之时,剩余一方仍旧需秉持先前协议,根据约定来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若是共同债务被视为连带债务的话,债权人将拥有权利去请求任何一位债务人全额负担起偿还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有能力支付超出其应负担部分债务的债务人,将有资格去向其他共同债务人提出追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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